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执行动态】租赁他人房屋期满拒不还? 强制腾房!

时间:2024-04-3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对一处承租人租赁期满拒不返还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房东李某将一住房出租给张某后,只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房屋到期后张某不续租也迟迟不搬离,房东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因张某未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义务,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收回房屋。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多次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明法律后果,劝其主动腾房,然而,被执行人张某一直不予配合,于是,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房。

  

  执行现场,执行员确认无人开门后,叫来开锁公司强行开锁,出租屋内被执行人的生活物品杂乱,显然很久没有人居住,执行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整个腾房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经过两小时,执行员对屋内物品全部清点、登记,妥善保管后,杭锦后旗法院成功将房屋收回,并交付申请人。此次强制腾房行动不仅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杭锦后旗法院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的决心。

  

  杭锦后旗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做诚实守信的公民,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800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