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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善用“预拘留”,顺利执结劳务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4-04-3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正蓝旗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预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督促,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给付全部欠款,有效促进执行工作与诚信建设深度融合。

  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谢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谢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谢某均以种种借口推脱履行,经承办法官多次督促,仍拖延还款,规避执行。几经辗转找到被执行人后,为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注重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向谢某发出《预拘留通知书》,释明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谢某当场支付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作出正式惩戒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戒预警”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能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以勇往“执”前的决心,持续强化司法公信力。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80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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