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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庭审搬到牧民家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春天了,家里忙不过来,又是喂牛羊,又是接羔子,你们能来家里开庭吗?”

  “可以!”

  近日,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法院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乌某于2022年11月18日从原告内蒙古阿巴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9.3万元用于续贷,新某、孟某、格某、乌某四名被告为其借款的担保人。后由于三年疫情,雪灾、油价上涨、草料价格高,牛、羊价格降到历史最低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被告无法归还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内蒙古阿巴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诉至法院。

  

  值此时节,正是牧民们在家喂养牲畜和接羔保育的繁忙时候,此外,又遇冬日积雪融化,道路泥泞,出行十分不便。法官了解实际情况后,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随即前往被告的居住地(阿巴嘎旗洪格尔高勒镇某嘎查)家中开庭,同时考虑到被告需要喂养牛羊,即选择晚上开庭,保证了各被告均能到庭参加诉讼。

  木桌为审判台,一台电脑、一部便携式打印机组建起“临时法庭”,就地布置稍显简陋,但法官身后的国徽依旧庄严,整个庭审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规范有序。庭审中,法官帮助双方当事人厘清债务关系,讲明其中的法理,最终依法判决被告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9.3万元及相关利息,五名被告表示没有异议,同时也对法官上门开庭的举动深表谢意。

  

  迈出去的是脚步,丈量的是司法温度,带回来的则是民心。阿巴嘎旗法院用符合个案特点的纠纷处理方式,变“坐堂审案”为“上门开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可见。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866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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