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首例因网络传播盗版电子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昨日宣判!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12月26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秦某胜、秦某强侵犯著作权”一案,依法当庭作出判决。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被告人秦某强获悉运营盗版小说网站后植入广告可以牟利,遂与被告人秦某胜商议运营盗版小说网站事宜。被告人秦某强购买域名并搭建盗版小说网站,使用网上下载的应用程序从不特定网络小说平台采集、复制他人文字作品,在其盗版小说网站上向公众传播。
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间,被告人秦某胜、秦某强运营该盗版小说网站,通过网络传播他人文字作品并以植入色情广告的方式从广告商处非法获利。
2022年9月,被害单位发现该盗版小说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大量该公司具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被告人秦某胜、秦某强搭建的盗版小说网站中的小说,侵犯被害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数量超500部。案发后,被告人向被害单位退赔损失人民币180万元。
法院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被告人秦某胜、秦某强进行最后陈述并表示自愿认罪悔罪。
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对被告人秦某胜、秦某强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宣判后,二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7289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04-27停运损失与误工费能否兼得?
- 2024-04-27营运货车以家庭自用性质投保...
- 2024-04-27任性加价拒交货,无理行为惹...
- 2024-04-27闲鱼买到二手假货,银发消费...
- 2024-04-27你知道“必留份”制度吗?
- 2024-04-27“我喝断片了,不知道发生事...
- 2024-04-27充值4万多元的游戏账号因代...
- 2024-04-27非法捕猎野生鸟类近40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