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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法院:审判电信网络诈骗案 追回钱款获赠锦旗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2023年12月14日,富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三年,处罚金5000元及追缴违法所得245元,并将其诈骗所得赃款124876元全部发还受害人。

  2024年1月8日上午,电信诈骗受害人张先生及其妻子来到富县法院,将写有“公正司法反电诈,以人为本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法官成明军手中,并连声道谢。

  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6月19日,被告人周某某将自己的手机提供给同伙张某某(另案处理)用于拨打诈骗电话,随后,周某某上线通过QQ语音与受害人通话,上线自称系机场工作人员因飞机晚点给予赔偿,诱导被害人下载APP并进入相关虚拟网址,后通过发送验证码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转账,致被害人张先生被骗124876元,周某某、张某某本次拨打诈骗电话共获利245元。

  经富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通过拨打电话帮助电信网络犯罪实施诈骗,造成受害人124876元被骗的严重后果,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53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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