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联动协同发展 河东法院执结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河东法院与北京市朝阳法院紧密协作,成功执结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签订了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并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对涉案车辆进行租赁,但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及时支付租金,最终陷入无力偿还的困境。本案经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该涉案车辆位于河东区,河东法院接到朝阳法院协助执行函后迅速响应,精心制定执行方案,并调派警力赶往现场。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度阻挠执行工作,法官耐心向其释法说理。经过反复沟通,被执行人态度明显转变,主动将车辆交由朝阳法院扣押。
下一步,河东法院将继续深化京津冀司法协作一体化,凝聚强大执行合力,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实施。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667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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