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普法宣讲进校园 讲好开学第一课

时间:2024-09-04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校园环境,新学期来临之际,西青法院法官李若琳作为法治副校长前往杨柳青四中,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为学生们带来了新学期的第一堂课。

  

  课堂上,法官围绕校园欺凌的主要类型和严重危害,结合真实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校园欺凌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重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鼓励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做暴力的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此次法治教育课,不仅让学生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清晰、全面的认识,也进一步激发了学生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今后,西青法院将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09659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