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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时间:2021-08-06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宜秀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有力打击了电信诈骗黑色产业链,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林某某、王某、徐某某、温某某、何某某等人明知“一夜暴富”“饭醉团伙”、“对数”和“老万PC”微信群为涉嫌赌博、诈骗等网络犯罪转移资金的跑分微信群,仍利用本人名下银行卡在微信群内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并按照支付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七或者每日300元不等收取佣金。六名被告人帮助他人支付结算资金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

  法院认为,六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六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扣押在案的苹果手机一部(温某某)、OPPO手机一部(刘某某)、OPPO手机一部(王某)、银行卡二张及苹果手机一部(徐某某),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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