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规法制 > 正文

泾县探索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模式

时间:2024-07-1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近日,泾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印发《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的通知》,四方联动探索实施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模式。

  通知明确了可以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的轻微刑事案件条件,规范了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的具体程序。下一步,泾县公证处将与办案单位按照试行规定积极联动,通过构建高效融合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成效,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各项操作流程,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中贡献司法智慧。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74309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