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天津三中院妥善审结一起融资租赁案件

时间:2024-07-06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天津三中院民二庭妥善审结一起标的额近6亿元融资租赁案件。

  据悉,出租人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某实业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因该实业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故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起诉要求该实业公司及相应保证人承担给付和保证责任。

  审理过程中,案涉一方主体去世导致审理中止。承办法官及时赴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查阅确认继承人信息,同时积极联系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释明该突发事件对审理带来的影响。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撤回对该主体的起诉,案件得以继续推进。法官全面梳理案情,充分听取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准确研判当事人心理,依法作出判决并积极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125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