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法院】为诉源治理工作注入新动能
时间:2024-06-19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年来,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积极作用,建立“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开展“政协+法院”调解工作,联合设立“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丰富、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着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凝聚合力提高调解质效
今年3月,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敖汉旗法院长胜法庭承办法官与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的通力合作下成功调解。借款人孟某和关某一在某银行借款本金25万元,担保人欧某、关某二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责任,到期后均未偿还,某银行将孟某、关某一、欧某、关某二等4人诉至敖汉旗法院。
为快速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邀请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和借款人、担保人及银行方到长胜法庭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法理、不予偿还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从案情的事理、情理等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经过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几天前,敖汉旗法院下洼法庭也邀请政协委员来到下洼镇某村共同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调解过程中,政协委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自身优势,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积极引导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理性解决。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并深入分析具体案情。最终,经过一个上午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了起诉。
敖汉旗法院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面宽、代表性强、人才荟萃的界别优势,联合政协敖汉旗委员会确定调解员名单,共同聘任为特邀调解员,邀请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依照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和职责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来,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巧搭平台打造司法服务“便民驿站”
在敖汉旗法院四家子法庭“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承办法官邀请当地政协委员共同调解了一起因坟墓占用林地引发的纠纷,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析理,告知其集体林地禁止私自买卖,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在林地内建造坟墓,浪费土地资源。政协委员从道德、乡风民情等角度出发,以乡情、邻里感情为落脚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经过共同努力,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签字确认,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敖汉旗法院通过搭建常态化运行履职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和6个基层法庭设立“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与政协特邀调解员共同开展线下调解工作。同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在线调解平台提交调解申请,人民法院在线对接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的设立不仅为政协委员搭建了高效便捷的沟通联络平台,更为群众提供了丰富便民的纠纷解决渠道,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8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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