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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黄志军受贿案

时间:2024-06-05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法院网讯 2024年5月28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志军受贿一案。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黄志军利用担任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在获批国家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175.8万余元,其中50万元未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黄志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黄志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本次庭审。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636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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