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判后答疑出效果 主动履行化纠纷
时间:2024-05-2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谯城区法院古井法庭受理一起木材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依法作出判决后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承办法官释法说理被告撤回上诉并当场履行判决义务。
原告经朋友介绍向被告购买木材,原告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中一批质量不合格,与被告协商后将该货物进行退回,被告在收到退回木材后向原告退回了该批货物价款,但是双方关于运输费用损失产生争议,承办法官经当庭调解不成功后依法作出判决,认为该损失是由于被告货物不合格所导致的,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进行承担。判决送达后被告不服提交上诉状提起上诉,在收到上诉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和原被告进行联系,主动就双方存在的疑问和判决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解疑化解当事人心结,当事人在经过承办法官劝说后表示息诉服判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4069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弋江区法院:成功拘留促履行
最新信息
- 2024-05-28广东省河源市委原常委、市政...
- 2024-05-28河源江东新区原党委委员李通...
- 2024-05-28河源市东源县原县委常委、县...
- 2024-05-28郝某某危险驾驶案——短距离...
- 2024-05-28擦亮“听、调、释”工作名片...
- 2024-05-28一别两宽,彩礼还不还?
- 2024-05-28婚前转账,算“彩礼”还是“...
- 2024-05-28赡养纠纷父子反目 法官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