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终4638号公告
时间:2024-05-2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4638号
广东房车宝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东房车宝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房车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惠州好房易购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房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源腾越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的法定地址无法送达,且采取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终4638号《传票》:本案定于6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四楼第十一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已取消原定于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四楼第十法庭庭审)自公告之日起,你方应于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49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罪犯张文珍假释一案公告
下一篇:(2024)粤行终504号公告
最新信息
- 2024-05-22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4·1...
- 2024-05-22河源市紫金县黄塘镇“2·1...
- 2024-05-22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
- 2024-05-222023年广东省第三季度养...
- 2024-05-22河源源城公安开出反电诈法施...
- 2024-05-22关于2024年甘肃省高级人...
- 2024-05-22(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罪...
- 2024-05-22(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