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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终4831号之一公告

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4831号之一

  符璋:

  本院受理上诉人安徽宝盛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符璋、张新和海事海商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民终4831号传票:本案定于2024年7月16日10时在本院三楼第五法庭进行法庭调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签章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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