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法院微信庭审助聋哑人解纠纷
时间:2024-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津南法院民一庭受理并审结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为聋哑人。法官灵活创新审理模式,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以文字方式组织调解,圆满解决案件。
据悉,原、被告均系聋哑人,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2002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称,由于双方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故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在拿到案件之后,发现立案信息首页提示当事人系聋哑人。如何安排聋哑人进行庭审,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依法保障残疾人的权利,是法官首要解决的问题。法官添加双方为微信好友,双方均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且无其他争议事项。因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且考虑到原、被告现居住在云南和四川,路途遥远到庭参加庭审也多有不便,法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庭审,考虑到聋哑人无法使用视频形式开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入小程序“我的案件”,先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本人身份,再以文字输入形式逐一回答法官提问,表达自己的意见。通过一步一步地耐心指导当事人如何正确操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充分进行了陈述,并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制作了调解书并电子送达至双方当事人,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31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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