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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调解”双管齐下 开启诉源治理高速模式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以往,开庭审理是解决诉讼纠纷最重要的渠道之一。可如今,正镶白旗人民法院的当事人有了不一样的体验:通过适用“送达+调解”模式,在诉前调解文书送达阶段,通过立案庭干警的调解就能使纠纷在诉前得到快速、妥善化解。

  “法官,没想到在这就解决了纠纷,不用去旗里开庭,省去了往返的费用,这真是为我们着想,真的太感谢你们了。”3月21日上午,正镶白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在前往正蓝旗宝绍岱苏木成功送达法律文书后立即展开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案情回顾

  近期,正镶白旗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正镶白旗某粮油店起诉包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7月,包某从正镶白旗某粮油店赊购4000元的饲料,约定付款期为2018年9月。还款期限到期后,经该粮油店多次向包某索要饲料款无果后,将其诉至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收到起诉状后,为尽快化解纠纷,立案庭干警便立即开始进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因电话无法联系到包某,立案庭干警通过被告包某的身份信息来到了其户籍地址将其找到。

  送达只是第一步,能定纷止争才是目的。送达过程中,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到,包某并非不愿偿还饲料款,而是因为牲畜价格持续下降,导致其生产生活陷入困境。考虑到包某的实际困难,立案庭干警立即拨通该粮油店老板的电话进行诉前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通过双方电话沟通以及立案庭干警多次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粮油店老板同意用三只大羊抵顶饲料款,并且双方在当天完成抵顶物(三只羊)交付。至此,该起纠纷在送达法律文书的过程中便得以顺利化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感谢和认可。

  诉前调解工作有利于解决大部分民事纠纷,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近年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送达+调解”集成化工作模式,将案件送达与诉前调解有机融合,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使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更便捷、更高效、更惠民,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按下“加速键”。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730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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