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规法制 > 正文

送法进校园,向校园欺凌说“不”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4月15日,磴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磴口县第三完全小学,为在校师生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反对校园欺凌,营造和谐校园”的法治宣讲。

  

  宣讲中,法官为在场的同学们详细解读了校园欺凌的概念、介绍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告诉同学们除了肢体上的欺凌外,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给他人起侮辱性的绰号、散播他人谣言、孤立排挤他人等行为,都是欺凌行为。通过真实的案例,告诫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年龄小并不是“挡箭牌”,欺凌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建议同学们在遭遇欺凌时,要勇敢站出来,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与同学友好相处,通过宽容、理性的手段解决问题;要慎重择友,远离不良文化,必要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向同学们发出了倡议:要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不当受害者;要学会冷静地看待问题,三思而后行,不做欺凌者;要拒绝煽风点火,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坚决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此次“反对校园欺凌、营造和谐校园”的主题法治宣讲活动,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学生有效沟通和解决冲突的能力,有助于建立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下一步,磴口县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持续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抓手,不断拓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471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