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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执”击→8类涉民生案件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执行质效,维护司法权威,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于3月27日开展了涉民生类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以“涉民生、小标的”为突击重点,围绕劳务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8类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案例一

  在一起借款纠纷执行案件中,法院多次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询问,但被执行人刘某态度消极,既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也未如实报告财产状况,一直处于“隐身”状态。经执行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全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3月27日上午,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依法将刘某拘传至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耐心向刘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刘某仍一味推脱,故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实施拘留的前一刻,刘某意识到法院这是要“动真格”了,遂主动凑齐全部执行款并给付至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

  案例二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陈某雇佣了夏某在一工地从事砌砖工作。工程结束后,陈某未按约定向夏某支付劳务费。经催要无果,夏某将陈某诉至东河区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陈某主动履行,陈某始终陈词推脱,总说“下次一定”。

  经多次走访调查,确定陈某住处后,执行干警突击到访,将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带回法院。被带回法院后的陈某仍不愿履行义务。后法官联系其亲属,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后,陈某的儿子代其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圆满执结。

  此次执行行动已执结案件23件,执行到位金额186.6万元,有效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取得了执行一案、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80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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