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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枫桥】调解工作如何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与你寻找答案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我调解过很多起机动车纠纷的案子,一起交通事故演变为道交案件,要么就是案情本身比较复杂,要么就是双方互不相让,这都需要我们充分发挥调解的智慧。”

  “是啊,这些矛盾纠纷的背后都交织着生命、家庭和未来,既对办案速度有要求,又要求我们必须要慎之又慎。”

  座谈会上,参会各方分别从不同的专业角度,充分交换了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深入推动诉源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员诉前纠纷化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4月18日,内蒙古法学会张晋民专家一行前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召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机动车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

  

  会上,张晋民围绕人民调解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基本方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技巧、法律法规的运用等方面业务知识为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结合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中发现的当事人的主体、调解内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互动,并为参会调解员在调解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答疑解惑,帮助人民调解员厘清调解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诉源治理模式,有助于促进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的无缝对接,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协调联动多方力量,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能够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做到案结事了。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97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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