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终本”不终止 坚“执”到底 9年欠款终偿还!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9年的欠款执行积案。
2011年11月11日,杜某和杨某二人向某银行借款30万元,王某、刘某、史某三人为其二人提供担保,约定还款方式为:月利率12.5733%,按月结息,2012年11月10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二人未按期偿还借款,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无果,于2014年诉至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杜某和杨某向某银行偿还借款,王某、刘某、史某三名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名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杜某和杨某追偿其已实际履行的债务。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杜某和杨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次执行:2015年4月,某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五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五名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第二次执行:时隔两年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和杨某名下有房产。法院于2017年4月恢复执行,并查封,强制拍卖该房产,在被执行人刘某和杨某多次向申请执行人沟通和保证下,申请执行人同意暂不处置房产并给被执行人一定的偿还债务时间,法院再一次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第三次执行: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体谅,并没有唤醒被执行人的诚信意识,2024年1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恢复执行,要求强制处置刘某和杨某的房产。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次不配合法院的传唤及执行,法院对其强制拘留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最终,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还清借款,时隔9年,该案最圆满落下帷幕。
法官有话说:“终本”是案件结案的方式之一,但不等于案件结束了,不管过去多久,一旦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经核查属实后,将立即恢复执行果断出击,切实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63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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