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需有道,定边一女子盗窃公司微信款项获刑四个月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定边一女子认为自己工资未被足额发放,便偷偷动起了盗取公司微信款项补齐工资的“歪脑筋”,这样的“维权方式”最终使其受到了法律惩罚。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份,被告人杨某某被定边县某旅游公司辞退后,认为老板少给自己发了一部分工资,便在老板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自己事先知悉公司收款手机微信支付密码“诀窍”,多次将公司收款手机微信内的共计14200元钱转至自己微信账户,后用于日常开销。
定边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秘密窃取的手段,先后七次转移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前,被告人主动将所盗钱财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法:
劳动者的工资被拖欠的情况近年来时有发生,需正确维权。
首先要冷静理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其次要理性合法维权。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若劳动者维权有困难的,也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切记不可采取秘密窃取、打击报复、威胁诱骗等违法犯罪的手段讨薪,既难以达到目的,还会使自己陷入牢狱之灾的深渊,追悔莫及。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692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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