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无小事 多方联动促和谐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祁门县法院通过与多部门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避免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促进了邻里和谐。
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系邻居,有一小块土地在双方屋后,被告乙某因建房需要在后山进行挖掘,因挖掘面陡峭存在坍塌风险且有碍通行,原告甲某报警请求处理,后经派出所、乡镇多次出面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并于2024年3月签订了土地纠纷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甲某消除坍塌安全隐患。动工后,原告甲某认为被告乙某并未按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再次报警,经多方调解无果,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乙某即时履行协议所确定的义务。
承办法官阅卷后,考虑到双方是邻居,宜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于是向当地政府、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深入纠纷现场及周边实地走访、现场勘察,随后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释明土地纠纷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予尊重,其次对涉案现场因挖掘造成的坍塌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科学的调解建议。但双方态度坚决,各执一词,坚持有利于己方的观点不动摇,对此承办法官又以“背对背”方式分别对双方开展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释法明理,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转变观念,态度趋于缓和,对“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等中华传统文化价值观有了新的认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80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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