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蓟州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蓟州法院执行局在针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开展执行活动的现场,见证被执行人妻子将20余克黄金首饰交付申请人代为给付。

  据了解,张某夫妻从事生猪养殖行业,受猪瘟影响,生猪病死情况严重,欠下甲饲料厂货款2万元。2年来,饲料厂一直追讨,但张某一直未偿还货款。饲料厂遂起诉至蓟州法院要求张某还钱。胜诉后,张某亦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无奈之下,饲料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迟迟联系不到案件被执行人张某,两名执行干警便按照申请人提供的地址,驱车来到宁河区张某的家中。到达后发现只有张某妻子在家。张某妻子告知,由于两人现正在离婚冷静期,她本人也不清楚欠款一事,但因该笔欠款是两人的养殖场欠下的,她愿意想办法筹措资金偿还欠款,可是目前家中仅有1万元现金。

  一直打着电话筹措剩余1万元欠款的张某妻子,突然来到家中的衣柜旁边。“法官,我这里还有黄金首饰,用它们抵账可以吗?”张某妻子一边说着,一边从衣柜里找出一个小盒子并打开展示给执行干警。

  执行法官当即给正在驱车前往张某家中的申请人拨打电话。在得到其同意以物抵债的意见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共同到当地一家金店进行黄金检验,并综合考虑当日黄金大盘价和黄金回收价,在双方一致同意下,以20余克重的黄金补齐剩余1万元欠款,案件执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6759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