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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时间:2024-02-1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春节临近,正值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司法部就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天津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结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和“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举办集中宣传近6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4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

  一是源头预防化解隐患。聚焦农民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诉求,深入工地、企业、村居、乡村集市开展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法律咨询和培训等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广大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二是优化供给高效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天津法网,线上线下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一次办好”服务,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并结合案件特点和受援人意愿合理指派承办人,应援快援、应援优援。津南区、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上门服务、司法所代收法律援助申请等便民措施,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部门联动,协同发力。加强与工会、人社、住建、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协作、横向联动,共同化解农民工欠薪问题。红桥区、津南区、西青区法律援助中心推行“援调对接”,引导农民工通过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快速化解讨薪矛盾纠纷。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定期与区劳动仲裁院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沟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援检合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获得区检察院支持起诉。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402/t20240205_6532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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