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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赴外省开展土地管理立法调研

时间:2023-03-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2023年3月21日至25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与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领导以及郑州大学法学院有关专家组成立法调研组,赴福建、江西两地开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立法专题调研。

  调研组就兄弟省份土地管理立法出台及实施情况,特别是两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征收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分别与福建省和江西省司法厅、自然资源厅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实地参观学习了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竹岭村耕地保护及村庄规划实施项目、江西省景德镇市工业土地再利用项目。

  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对兄弟省份土地管理相关工作有了深入了解,为我省土地立法提供了借鉴思路。土地作为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是我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土地立法是保障中原腾飞的基础性立法。这次对《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进行全面修订,要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合理利用、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完善相关规划体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用地流转,加强土地监督管理。通过立法既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又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3-29/2715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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