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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力量:海淀区羊坊店街道调委会主任刘嘉嘉成功调解5年未决瘦身纠纷维护妇女权益

时间:2023-03-0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第113个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为您呈现首都司法行政系统不让须眉的巾帼风采。草木蔓发,春山可望。铿锵玫瑰,芳华竞展。新时代女性的拼搏奋斗,汇聚成时代前进的大江大河,奔涌出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今天通过一起真实案例,看女调解员如何维护妇女权益。

  

  刘嘉嘉 海淀区羊坊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嘉嘉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MPA)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全市首批一级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6年。工作期间,编制多个指导性手册、刊物,撰写多篇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文章,推动建立属地物业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参与调处多起重大疑难物业纠纷。根据地区真实调解案例创作的调解短剧《绿地之争》广受调解员好评,先后参与录制北京卫视《第三调解室》、辽宁卫视《复合天使》等电视栏目。所在调委会被北京市司法局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市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刘嘉嘉本人先后获得司法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市级政法系统“五星好青年”等荣誉称号,所在街道调委会先后多次被市、区司法局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市级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刘嘉嘉组织讲解物业纠纷法律法规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赵女士找到海淀区羊坊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称自己于2017年至2021年在该街道辖区内的一家美体瘦身中心“办卡”购买瘦身服务,前后缴纳了服务费4.9万元,该中心为其提供了瘦身治疗和瘦身模具。几个疗程下来,赵女士感觉没有什么效果,多次找到该中心要求全部退费,但美体瘦身中心同意的退款金额远远达不到赵女士的要求,双方数额差距巨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赵女士希望刘嘉嘉所在的调解委员会能够帮其解决纠纷。

  与赵女士沟通完,调解员与美体中心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起初,美体中心负责人对于调解工作比较抵触,调解员讲明企业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丧失的商业信誉,负责人同意了由街道调委会开展调解工作。在接下来的调查中,美体中心负责人向调解员出示了赵女士在2017年、2018年服务反馈单上的签字,证明赵女士曾认可瘦身效果,所以仅同意退还5000元。这与赵女士主张的4.9万元相差近10倍,如何弥合这巨大的差距,成了摆在调解员面前的难题。

  协商疏导 巧解纠纷

  刘嘉嘉与调解员讨论研究,需要明确赵女士诉求背后的内心真意,寻找平衡空间,她决定单独向赵女士询问情况。经了解,赵女士最初其实是因为瘦身没有效果所以想跟美体中心协商,但美体中心拒不负责的强硬态度让她忍不下这口气,所以才坚持全额退款。调解员先缓和了她的情绪,并向其说明她在没有被胁迫、欺诈的前提下,以签名方式确认接受了服务,同时也享受到了对方提供的按摩洗浴服务和美体模具,收取相应费用符合市场规律,坚持全额退款并不现实,对于纠纷解决没有任何益处,这起纠纷已经牵扯赵女士很多精力,尽快解决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听完这番话,赵女士不再坚持。

  随后,刘嘉嘉与调解员决定向美体中心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告知其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该中心与赵女士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中心应当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另外,2018年之后该中心无法出示赵女士签字认可服务效果的其他证据,赵女士目前的各种参数与享受瘦身服务前登记的数据没有显著变化,可以推定该中心服务合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现在赵女士不愿意美体中心继续履行服务合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而要求解除合同,由该中心为其办理退费合情合理,如果赵女士通过诉讼维权,也会对美体中心的商誉产生影响。最终,美体中心负责人同意提高退费数额。

  经过前期大量的协商疏导工作,双方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谈解决纠纷的方案,最终依法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美体中心一次性退给赵女士现金3万元,赵女士保留中心提供的瘦身模具,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相互不再负有权利义务。美体中心负责人对员工曾经的不妥言论向赵女士真诚致歉,双方握手言和,这起长达五年悬而未决的“瘦身”纠纷顺利解决。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dwjs30/32605445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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