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圆满完成《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立法工作
时间:2023-01-3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日前,市政府颁布《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落实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增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海河工匠工程,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丰硕成果。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对职业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紧密结合实际,将我市特色、成功经验固化下来,并对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细化,出台后将有力推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针对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地方立法项目,共六章四十三条,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定义与职责分工、主体与内容方式、评价与激励制度、保障与服务,以及骗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履行承接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协议等的法律责任,为今后一段时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法律依据,对满足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301/t20230119_6084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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