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资料 > 正文

一人酒后开车,同乘车主也获刑?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两人同车回家

  一人喝酒,一人没喝

  为啥都被追究了

  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明和小飞是同村好友

  2022年9月的一天晚上

  两人相约在一起吃饭

  期间小明喝了几瓶啤酒

  饭后

  小飞明知小明没有驾照且饮酒

  仍让小明开车载自己回家

  两人行驶至济源市御驾村后街路段时

  被民警查获

  经鉴定 小明血液中

  乙醇含量为111.9mg/100ml

  

  法院判决

  2022年11月

  济源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

  判决被告人小明犯危险驾驶罪

  判处拘役一个月

  并处罚金15000元

  判决被告人小飞犯危险驾驶罪

  判处拘役一个月

  并处罚金150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车主小飞没有开车,但仍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是因为,我国刑法中有共同犯罪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第一种,饮酒过程中明知驾驶员必须开车,仍极力劝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

  第二种,明知驾驶员饮酒,仍然教唆、胁迫或命令其开车;

  第三种,车主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开车,仍将车辆出借。

  还是那句话,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300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