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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 “帮信”出售银行卡流水1277万,注销银行卡“黑吃黑”截胡赃款!结果······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甘某为非法获利,将自己和家人亲属5张银行卡对外出售,为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非法获利6400元,经查明,被告人甘某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共计1277万余元,涉及国内两起诈骗案,甘某在看到自己卡内赃款时,萌发“黑吃黑”念头,指使亲属将银行卡注销,窃取赃款1万多元。

  许昌魏都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觉得自己只是将银行卡借给或出售给他人使用,觉得没有直接参与违法犯罪,就与自己无关,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银行卡与个人信息深度绑定,不能随意交给他人使用,轻则影响个人财产安全和征信记录,重则被诈骗分子所利用,涉嫌犯罪。

  更不能为了贪图不义之财,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从事违法活动,同样,以“黑吃黑”的方式窃取诈骗赃款也会构成犯罪,要谨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以身试法,锒铛入狱将追悔莫及。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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