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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保险业纠纷化解显成效

时间:2022-11-16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保调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完善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自2016年成立至今,共受理法院委托移送案件1400余件,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有力促进保险纠纷快捷高效化解。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本领。采取“授课+研讨+点评+测试+评议”培训新模式,辅以司法专题讲座、保险法律问题研讨会、法官走进保险公司等形式的学习交流,培育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自信、调解自信、宣传自信、探索自信”。组织人民调解员分批轮流参加“诉中集中调解”等练兵活动,“多临床、多会诊”,增强人民调解员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运用能力。目前,市保调委共有108名热爱调解工作、理论知识扎实、专业能力较强、业务经验丰富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019年市保调委一名调解员获评“天津市十大人民满意人民调解员”。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畅通调解工作。市保调委秉承“制度化启动、规范化运行”理念,规范《纠纷调解告知书》《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对接流程等规章制度,保障调解工作依法、依规稳定运行;以执行公约形式规范保险公司对诉调对接事项的有效落实,不断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是探索“三步工作法”,打造“保调”新模式。通过认真梳理调解实践中的做法,把握纠纷处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形成“答疑解惑、宣传引导;上下联动、业内调处;协商协调、诉调联动”的新“三步工作法”,固化形成标准化规程,实现业内调解与诉调对接有机融合,及时、公正地调解保险纠纷,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调解中遇到的问题,回归法律层面进行专业研讨,逐步形成高院民二庭、一中院民二庭、铁路法院与市保调委“法院+保险”法律问题研讨工作模式,实现保险审判与保险调解的良性互动。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209/t20220930_6000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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