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后余声 | 让00后小王后悔不已的“零花钱” 家里有大学生的一定要转!
时间:2022-09-2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有卡千万别乱给
不然铁窗两行泪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 在校大学生小王
明知道李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仍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
提供给李某用于转账
并根据李某的指示将转到其银行卡上的
款项转给他人从中获利430元
之后小王介绍四名同学各提供一张
各自的银行卡给李某用于转账
并根据李某的指示
让四人将转到各自银行卡的款项
转给他人或者取现
经统计
小王和其四名同学所提供银行卡账户流水
合计13.8万余元 均为违法犯罪资金
法院判决
2022年9月
济源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
判决被告人小王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5000元
法提醒官
任何形式的
出租、出借、出售
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
均属于违法行为
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切勿抱着侥幸心态
触碰法律底线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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