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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后余声 | 让00后小王后悔不已的“零花钱” 家里有大学生的一定要转!

时间:2022-09-2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有卡千万别乱给

   不然铁窗两行泪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 在校大学生小王

   明知道李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仍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

   提供给李某用于转账

   并根据李某的指示将转到其银行卡上的

   款项转给他人从中获利430元

   之后小王介绍四名同学各提供一张

   各自的银行卡给李某用于转账

   并根据李某的指示

   让四人将转到各自银行卡的款项

   转给他人或者取现

   经统计

   小王和其四名同学所提供银行卡账户流水

   合计13.8万余元 均为违法犯罪资金

  

  

   法院判决

   2022年9月

   济源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

   判决被告人小王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5000元

  

  

   法提醒官

  任何形式的

   出租、出借、出售

   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

   均属于违法行为

   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切勿抱着侥幸心态

   触碰法律底线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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