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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癌症晚期“救命钱”解决了!

时间:2022-09-2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法院网  

  “法官,我癌症晚期,时常吐血不止,因无钱治疗被迫停药出院,这是我的救命钱,请帮我想想办法!”彭水法院执行法官收到来自申请执行人充满无助与急迫的恳求。

  这是一起申请执行劳务工资的案件。近日,执行法官查阅案卷过程中,看到被执行人某某公司的名字甚是熟悉,原来该公司制造设备等已被查封,其对协助执行单位享有的未到期租金已被冻结,公司虽未完全停止经营,但已入不敷出、暂无履行能力,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遂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向其告知公司情况与执行情况:“……综上,XX公司暂无履行能力,农民工工资虽可享有优先,但也无法立即就能拿到。请问你方是否掌握该公司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提供后我们可进行核实?”申请人听后一阵沉默,半晌,出现了开头一幕。

  听到申请人是申请执行癌症晚期的救命钱,执行法官心情沉重,立即告知申请人:“手机号是你的微信号吗?我加你微信,你把病历材料发过来,看能不能想到别的办法”。申请人发过来的近期病历显示“消化道出血、重度贫血、丙型肝炎后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拒绝穿刺引流,并要求出院,劝说无效……”

  如此紧急的情况要怎么办才好?执行法官首先想到司法救助,但是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定了,本案虽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是司法救助审批流程多、耗费时间长,无法解决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正苦思冥想之际,执行法官接到了XX公司所在园区的管理人电话,称本案申请人已向其求助,考虑到申请人的情况,园区管理人将全力配合人民法院对XX公司的执行工作。经过执行法官与园区管理人的深入探讨,可尝试通过承租的协助执行单位提前支付未到期租金的方式进行解决。

  想到就行动。执行法官立即派车前往承租方,在园区管理人配合下,经过数小时的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承租方同意提前支付未到期的租金,并将租金及时缴入了执行案款专户。

  经全局法官会议讨论后,全票同意本案申请人从提取到的未到期租金中优先获得全额分配。目前,申请人已拿到救命钱。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33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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