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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建立涉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审慎包容的监管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泾县公布了91项全县涉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该项清单的形成历经部门筛选报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多个程序,最终形成了覆盖税务、交运、水利、治安管理等13个领域91项首违免罚清单。清单将全县91项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予以具体化、明确化,填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空白,为县域行政执法提供明确的指引,同时,将柔性举措融入涉市场主体行政执法,实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将切实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此前,泾县在全市率先建立涉市场主体行政处罚案件季度备案制度,要求全县26个主要执法部门按季度将办理的涉企执法案件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监督,加强行政处罚的事后监管,有效监督行政执法“一刀切”及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385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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