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15个领域338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近日,中共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印发通知,公布《池州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执法部门将对清单中338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今年以来,池州市严格落实省、市“一改两为”工作部署,先后印发《池州市改进涉企法治服务保障行动方案》《池州市推行柔性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积极协调各执法部门梳理制定免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此次发布的第一批《免罚清单》详细列明了免罚事项的具体违法行为、法律和处罚依据、适用免罚情形等,涉及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科技(地震监测)、自然资源规划、税务、气象等15个重点执法领域,与企业经营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
为抓好清单落实,池州市要求执法单位准确把握适用条件,不得擅自放宽或变更适用情形,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让企业和群众既感受到“执法力度”又能感受到“执法温度”。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382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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