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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缅甸“淘金”,四人被判刑!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法院网讯 受高薪诱惑非法出境“淘金”,不料高薪是假,回国后还要被追究刑责。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偷越国境犯罪案件,被告人张某、谢某、龙某、欧某均被依法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底,被告人张某、谢某在打游戏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个叫“阿豹”的人介绍他们前往缅甸高薪务工,并可以安排行程,张某、谢某表示愿意前往。被告人龙某、欧某得知张某去缅甸务工一事,表示与其一同前往缅甸。

  2020年4月9日,张某、谢某、龙某、欧某从广州出发,乘坐飞机到达云南某机场。四人在“阿豹”的安排下偷渡到了缅甸务工。

  2020年10月,被告人张某从缅甸偷渡返回中国境内。2021年4月1日,被告人欧某主动通过边境口岸回国并被云南省某公安局罚款4000元。2021年4月25日,被告人龙某主动通过边境口岸回国并被云南省某公安局罚款4000元。2021年6月,被告人谢某主动通过边境口岸回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谢某、龙某、欧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四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张某、谢某、龙某、欧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鉴于被告人张某、谢某、龙某、欧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谢某、龙某、欧某在检察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张某、谢某、龙某、欧某缴纳了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四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神圣国境线不可非法逾越,偷渡必遭严惩。所谓的高薪“打洋工”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大家要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蔽,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与涉诈违法活动,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切莫非法出入国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392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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