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官尽责暖人心,当事人点赞送锦旗!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近日,某公司员工代表来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钢城法庭将一面写着“作风高效 严谨负责 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并说着“感谢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感谢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案情是这样的:2021年4月原告洪某将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不成立,判令二被告连带退还洪某已缴纳的保险费。洪某认为其在向第三人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过程中,无故出现保证保险费用,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此并不知情,没有任何人告知合同内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及保险金额、保费、保险条款等内容,洪某是在还款16期之后才发现二被告每月都扣除1000余元的保险费,洪某遂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将借款公司列为第三人诉至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因网络借贷的特殊性,在借款同时借款平台会引导借款人签订保证保险合同,即需要借款人对其借款进行投保,每月缴纳保费,如若借款人偿还不及时,保险人会对其进行偿还并追偿的一种保证保险。案件承办法官为了更充分了解该案事实以及查明洪某当时借款的全过程,带领书记员驱车前往第三人所在吉林分公司总部现场了解洪某的整个借款、投保的全过程,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双方庭审时提供的证据,对该案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在宣判时,法官耐心做好释法和服判息诉工作,双方当事人对判决均表示服从不上诉。此案的审结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是对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更是对法官工作的一种鞭策,在今后的司法工作中,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纾民忧解民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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