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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司法法将进行立法前期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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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社会委:将对未成年人司法法进行立法前期论证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时有效教育矫治未成年人偏常行为,有必要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制定未成年人司法法对于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体制、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社会委获悉,由于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需要开展广泛细致的调查研究,社会委将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所提意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开展立法前期论证工作,为法律的制定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创造必要条件。

去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多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未成年人司法法的议案。议案提出,未成年人司法针对的是身心处在发展阶段的未成年人,有其特殊规律,应当从成年人司法体系中独立出来。我国涉及未成年人司法的相关条文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缺乏系统性。建议将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中的专门条款加以归拢、细化和完善,制定集组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法。明确未成年人司法的组织体系、管辖范围、涉未成年人相关案件的处理,建设社会支持体系等。

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由于制定未成年人司法法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多部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涉及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需要与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做好衔接配合,并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立法情况和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实践适时推动未成年人司法法的制定。 (朱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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