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社情民意 > 正文

城市建筑不宜盲目“攀高”

时间:   作者:   来源:  

吴 玲

近日,住建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将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此前多年,摩天大厦是人们心目中现代都市的象征。一段时期,各地纷纷“争高”,纪录一再被刷新。一些地方患上“攀高症”,不切合实际,不顾财政吃紧,“贪大求洋”,盲目“攀高”。世界高层建筑与都市人居学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中国超过200米的高楼已经有686座,占到全球1478座的将近一半。

对于城市建设盲目“攀高”,一些人给出的理由大都是“中国城市人口多,向空中发展,为了节约土地”云云。这些地标性高楼真的是出于节约土地的目的,还是为了扩大房地产的利润空间?恐怕并不好说。因为建设高楼的最佳收益有一个平衡点,超过这一高度后,建设、运营和养护费用就开始抵销甚至超过建筑楼层带来的收益。而且,摩天大楼不断增多会带来更多衍生问题。

比如,摩天大楼带来日照及阴影,危害周围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玻璃幕墙形成光污染,干扰附近居民生活,影响路上司机和行人的视觉;风速风向和周围气流的变化,不同的压力,使高层建筑产生缓慢的偏移和围绕偏移位置的振动,以及噪声干扰、空间的压迫感,等等。尤其是摩天大楼潜伏着更多的火灾危险性,而消防设施应对摩天大楼的消防需求尚存技术瓶颈,这其中都隐藏着重大安全隐患。

而且,一些地方摩天大楼经营状况不大理想,特别是二三线城市的有些摩天大楼空置率长期居高,难以收回投资成本。所以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大楼“限高”政策,既是对城市建设的某种纠偏,也是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之举,体现的是城市发展心态上的一种理性。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