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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内蒙古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法庭 绽放在草原上的“萨日朗”

时间:2025-12-15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2025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人民法庭法官调解一起葵花地受损纠纷供图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韩晓燕 李建武

  “乌力吉木仁”在蒙古语中的含义为“吉祥的河”。在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西南部,乌力吉木仁河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如碎金般闪烁。两岸的河滩草木繁茂,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人民法庭一直在默默地守护着这片草原。

  

  作为女子派出法庭,近年来,乌力吉木仁法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分段解纷机制,以柔性司法助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有效实现司法解纷与社会治理一体推进,用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司法答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印证着法庭干警扎根基层的坚定决心,诠释着“成为农牧民心中的好法官”这一铮铮誓言。

  

  把法庭“搬”进蒙古包

  

  乌力吉木仁法庭把党建引领作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魂”,结合辖区群众司法需求和工作实际,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的审判团队,全力以赴做到“纠纷在哪里,党员就在哪里,法官就在哪里”。

  

  2024年冬,居住在乌力吉木仁苏木的那某与巴某某因暴雪压塌草场围栏引发冲突。法庭干警接到电话时已近黄昏。在积雪没膝的草原上驱车近3小时,又徒步几公里后,干警们终于抵达现场。在蒙古包里,法庭干警用汉蒙“双语”讲解法律规定,从“草场是草原的命脉”聊到“邻里情比金子贵”,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双方约定开春后共同修复围栏。

  

  乌力吉木仁法庭辖区地域辽阔。在司法实践中,法庭深入落实“巡、立、调、审、执、教”一体化办案模式。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庭干警时常背着国徽,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就地立案、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在高效实质化解纠纷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近三年来,该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31次,有效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乌力吉木仁法庭坚持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好法治故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编译成“蒙古包普法手册”,用牧民熟悉的“放羊要分群,占地要分明”等俗语解读法律条文。在那达慕大会等民俗活动中,乌力吉木仁法庭搭起“毡房调解台”,把离婚纠纷案例编成“劝解歌”,将合同纠纷要点化作“算账经”。近三年来,法庭累计开展巡回普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180余场次。

  

  把矛盾消弭在萌芽状态

  

  “草原上的矛盾就像雨后的蘑菇,不及时清理就会连片生长。”据乌力吉木仁法庭负责人介绍,该法庭着力打造矛盾纠纷分层过滤预防体系,推动更多纠纷就地化解。

  

  蒙古族老人阿某与牧民巴某存在欠款纠纷。阿某两年内多次向巴某讨债无果。网格调解员发现后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并联系乌力吉木仁法庭给予指导。法官先听阿某倾诉养牛的不容易,再劝巴某:“欠账可以缓,但不能寒了信任你的人的心。”最终,双方约定分三期还款。巴某当场用卖牛犊的钱支付了首笔欠款,并按草原习俗敬了阿某一碗酒,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乌力吉木仁法庭持续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实践,强化与基层网格的对接覆盖,将辖区乡镇干部、网格员、嘎查老书记、草原上的德高望重者等79人纳入平台,建立“网格预警—双语疏导—联动化解”闭环机制,进一步增强实质性预防化解纠纷的能力。

  

  据了解,面对农村牧区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的局面,乌力吉木仁法庭深化基层矛盾纠纷协同治理机制,在推动各类调解联动中,提高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法庭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主动向苏木政府、司法所通报民间纠纷成讼情况;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协同治理,深化“庭村共建”,在促进矛盾纠纷就地调处中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庭与伊顺毛都嘎查等4个嘎查村签订“庭村共建”协议,在机制保障、能力提升、多元解纷、普法宣传等方面强化协作共建。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张某和李某林地相邻,由于边界不清,双方在使用林地方面存在矛盾。张某曾因林地内种植的植物被损害向公安机关报警,之后,就财产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发现涉案标的额不大,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双方争议的林地确实存在边界不清的情况。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官第一时间赶到争议林地,与曾处理过该纠纷的相关部门人员深入交流,并翻看资料、制作笔录。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情绪激动时,甚至拒绝沟通。鉴于双方处于“针尖对麦芒”的状态,法官选择“背对背”调解,并邀请当事人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一同参与调解。通过法官讲法理、村支书讲情理,最终,当事人互相作出让步,同意重画林地边界,平均分配争议林木。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针对涉土地、草牧场纠纷,乌力吉木仁法庭联合多部门,采取现场勘验调解的方式,一次性固定证据,一次性查明事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近三年来,该法庭受理的涉土地、草牧场纠纷案件调撤率达85%以上。

  

  从暴雪夜的蒙古包调解到那达慕大会的普法宣讲,从“双语”手册上的普法案例到调解现场的温情沟通,乌力吉木仁法庭把成为农牧民心中的好法官、当好便民利民的巡回审判轻骑兵、变成心系群众的家事调解暖心人、争当扎根基层的马背法官继承者、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定维护者作为五项为民司法承诺,全力打造有温度的女子法庭。乌力吉木仁法庭就像草原上的“萨日朗”(山丹花),用司法的温情守护着草原的和谐,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阔草原上结出丰硕果实。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132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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