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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厅完成《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审修工作

时间:2024-10-09   作者:佚名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9月30日,新疆司法厅完成《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修工作,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以议案形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草案)》遵循《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赋予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和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建成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优势产业集聚、要素资源共享、管理协同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为推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推动形成更好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助推扩大向西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高质量完成《条例(草案)》审修工作,保证立法质量,新疆司法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司法部援疆干部、相关处室以及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干部组成的审修小组,全程同步开展指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在审修过程中,审修小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邀请《总体方案》主要起草人员专题授课,全面了解《总体方案》的制定背景和目前工作推进情况,找准立法空间,有针对性提出更多精准、务实、管用的立法建议。主动创新征求和审查方法,广泛征求各片区、各相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企业、商会以及民革新疆区委员会的意见,首次邀请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参与意见征求和论证工作,充分践行《条例(草案)》审修过程的人民民主。多次会同商务厅集中修改,对自贸试验区的管理体制机制、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特色产业、金融服务、向西开放以及营商环境等方面作了细化和明确,切实提高《条例(草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草案)》的审修工作还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指导。

  下一步,新疆司法厅将认真履行职能,全力配合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研究讨论、送审,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工作,确保《条例》的立法进程顺利推进。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409/87a316074b0c4b65ad75430349d66ef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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