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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少年的你】倾心解纷 “连心护苗”

时间:2024-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2020年,杨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希希(化名)的抚养权归母亲杨某所有,父亲张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然而,张某按协议给付了两个月抚养费后,便再未给付希希的抚养费。为了让希希能够健康成长,杨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受案后,速裁审判庭法官及时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询问案件的具体情况。

  “他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在谈到抚养希希的经历时,杨某哽咽道:“他以前是给过一点儿,后来就再不给了,一说起来就是‘没钱’。孩子现在上初中,学习生活等费用越来越多,我工资也不高,光靠我一个人实在负担不了。”

  “我咋就不闻不问?”说起抚养费的事情,张某也有些委屈:“这些年我也给过钱,我还要养活我爸妈,况且她要求的抚养费越来越高,我倒是想满足,我没这个能力啊!”

  眼下正值开学之际,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不影响希希的学业,康巴什区法院充分发挥“连心法庭”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阵地作用”,积极联系“连心法庭”所在街道的社区调解员及妇联工作人员,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对该起案件进行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张某对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存在一定误区,致使其对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存在一些抵触情绪。于是法官耐心向张某释法析理,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激发了张某承担抚养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张某的态度也终于有所缓和,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以及承担部分其他费用,但数额还需协商。

  与此同时,社区调解员及妇联工作人员也“分头行动”,积极劝导杨某要以孩子当下的生活和学习为重,综合考虑张某的经济能力等现实情况,与其友好协商如何抚养照顾希希。

  在几方共同努力下,杨某与张某终于愿意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承办法官综合双方经济因素、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稳定性等情况给出矛盾化解方案,最终,双方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及给付方式达成一致,在法官、社区调解员及妇联工作人员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后握手言和,该起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9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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