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原一级巡视员王砚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二审开庭

时间:2024-09-24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原一级巡视员王砚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上诉一案。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砚利用担任甘南州发改委主任和夏河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虚列项目、伙同他人骗取国家拨付资金,侵吞公款100万元;2005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砚利用担任甘南州夏河县委书记、嘉峪关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92万余元;被告人王砚在担任嘉峪关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不经法定程序,擅自签订具有法律后果的协议,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040万余元。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王砚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砚不服,上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王砚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引导上诉人、辩护人、检察员围绕案件事实、量刑情节等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王砚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9292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