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丨农忙走不开怎么办? 巡回法庭来解忧
时间:2024-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官,我这地里正是收成的时候,一刻也离不开人,这可咋办啊?”
秋收正农忙,庄稼不等人,因农忙无法到庭?不要急,巡回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咱们一起话家常、解纠纷!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有效化解了横亘在老同学之间的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关怀。
此前,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老同学姜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一年后归还,可借款到期后王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姜某找到王某要求其立即偿还借款,王某表示自己现在资金存在困难,希望能多宽限一些时日,姜某看在老同学的情谊上同意了。没想到,王某非但没有偿还借款,还一直对姜某避而不见。见此情形,姜某只得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情,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二十多年的同学情谊十分珍贵,本着“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优先组织王某和姜某进行调解。
由于正值农忙时节,王某家里离不开人,为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参与庭审,在不耽误秋收农忙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官决定前往王某住所地开展巡回审判。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法官释法析理,劝说双方互让互谅,法官告知王某,姜某帮助其解了燃眉之急,应当心存感激,更应该珍惜情谊,且偿还借款是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若拒不偿还,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姜某说明了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利息标准,法律不予支持。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均各让一步,成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同意积极偿还欠款。
巡回审判是发扬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有助于主动延展司法审判职能,通过“走出去”的方式,把人民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结合辖区地域特色,不断探索完善司法便民新举措,通过巡回审判延展基层法治触角,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及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17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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