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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搬”进社区里 巡回审判零距离

时间:2024-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西青区张家窝镇某小区内电动车自燃引发车棚火灾,多辆自行车、电动车损毁,对于损失赔偿问题,邻居间争论不休,部分受损害居民来到西青法院提起诉讼。为了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发挥本案的教育警示作用,西青法院张家窝法庭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在社区开展庭审。

  

  开庭当天,涉案小区居民、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部分工作人员到场旁听。法官帮助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阐明法律规定,并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鼓励双方凝结共识、减少损失。经过多轮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当场履行完毕,九起案件一次性全部化解。审理结束后,法官以此案为例,向现场旁听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西青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巡回审判的教育引导作用,与涉纠纷群体面对面“零距离”交流,以“一案”带动“多案”化解,推动人民法庭定分止争职能向纠纷源头延伸。下一步,西青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切实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走向“少讼无讼”。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00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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