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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制定政府立法协商工作规则

时间:2024-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前,安庆市政协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政府立法协商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为政协委员、界别群众参与政府立法协商、发挥协商民主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障。

  《工作规则》共十条,分别对政府立法协商的适用范围、联系机制、协商方式、工作流程、意见采纳反馈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工作规则》明确要建立政府立法协商工作联系机制,每年组织开展1次立法协商活动,每季度交流立法协商工作进展情况,将立法协商工作进一步量化、细化。

  《工作规则》的施行,将指导政府立法协商更加规范有序,推动安庆市立法工作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助力“法治安庆”建设。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7514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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