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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配件销售及维修单位全覆盖轮训

时间:2024-09-18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部署,督促电动自行车和电池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全省8个市州45个区(县)的361家电动自行车、配件销售及维修单位开展全覆盖轮训。”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轮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全过程全链条入手,对与会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进行约谈和提醒。专家还为基层执法人员答疑解惑,对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能力。

  据悉,培训会上传达了国家、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对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基础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等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新规定进行宣讲,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和电池销售单位履行的主体责任。专家重点围绕关键风险点、常见问题、检查内容等方面,逐条讲解引导销售企业建立并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强化自我约束,做到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409/t20240918_124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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