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司法局“四融合”构建坚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时间:2024-09-0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为构建更为坚实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践路径,蚌埠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勠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
理念引领融合发展。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初,确立“高站位谋长远、可持续有创新、促发展敢突破”的定位,从政策层面明确了发展方向,为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方案不仅注重科学布局、均衡配置,还强调一体化推进,旨在打造一个既覆盖城乡又便捷高效、既均等普惠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平台建设融合资源。一方面,以实体平台为基础,构建了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服务功能的集中与整合。另一方面,依托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2个工作站、1129个工作室,开设200家网上店铺、发布2856件产品,开通“皖事通”和12348热线,投放37台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智能终端等,通过数字赋能,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闭环、市县乡村一体化服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线上、线下多渠道法律咨询业务量达23.5万次,其中人工智能咨询业务量达2.3万次,有效回应了企业和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让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多元参与融合力量。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专业力量,打造高素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制订年度干部交流轮岗计划,做好交流轮岗工作。通过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鼓励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形成了多元参与、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丰富了法律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增强了公共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部门联动融合协作。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法律服务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促进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通过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协同配合,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全面升级和持续优化。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7501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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