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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被执行人拒付物业费 法官刚柔并济促执结

时间:2024-08-3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既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也有效维护了某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呼和浩特市民杨女士等5户业主因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疑义,自2021年起便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并向5户业主送达了物业缴费通知书。无果后,物业公司将包括杨女士在内的5户业主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杨女士等人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然而,判决生效后,杨女士等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某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执行立案后,为了促使被执行人杨女士等5户业主履行义务,该案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沟通。上门劝说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时,执行法官充分倾听了未缴纳物业费业主的诉求,并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小区物业服务中确实存在诸如停车位紧张,可能导致的夜间消防通道被占用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情况。针对业主提出的诉求,与法官实地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法院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执行法官一方面要求物业公司充分听取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相关意见,及时整改,另一方面劝说业主既然接受物业服务,就应该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同时还向业主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

  

  

  最后,通过执行法官刚柔并济的思想工作,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5户业主主动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费,此次执行既保证了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行,也维护了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因物业服务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回民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强化执行工作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同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及时向政府与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为首府诚信建设与社会安全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91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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