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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言和

时间:2024-08-3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花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给被告提供运输服务,被告支付相应的运输费。原告已按约履行全部义务,但被告一直未支付运输费3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原告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院。

  承办人收案后详细阅读了案卷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真实想法及难处,对双方存在争议的焦点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于庭后有针对性地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从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方面向双方进行详细地分析,让双方明了责任范畴,最终双方都自愿作出了让步,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纠纷得以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57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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